1月11日,湘西州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通知》,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,确保因突发情况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温暖过节。
为提高救助实效性,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采取“先行救助”方式。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州内居民可通过县市民政部门设置的24小时值班救助电话提出救助申请。各县市民政部门接到救助申请后,及时将相关申请信息转至乡镇(街道),通过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、收入财产状况、遭遇困难类型及程度进行入户调查,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于当天予以物资救助。
申请救助程序
2.乡镇(街道)接到救助申请后,及时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、收入财产状况、遭遇困难类型及程度进行入户调查,填写入户调查表。
3.乡镇(街道)根据入户调查情况,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于当天予以物资救助。
4.救助工作结束后,乡镇(街道)对救助情况进行公示,并按要求补齐相关资料。
各县市救助电话
吉首市民政局 | 0743-8777301 |
泸溪县民政局 | 0743-4261346 |
凤凰县民政局 | 0743-3225503 |
花垣县民政局 | 0743-7218223 |
保靖县民政局 | 0743-7225975 |
古丈县民政局 | 0743-4727759 |
永顺县民政局 | 0743-5222922 |
龙山县民政局 | 0743-62224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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